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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热度524票  浏览1616次 时间:2009年10月14日 11:2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少工委: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8周年。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身边的学习榜样,让广大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接受激励、陶冶和锻炼,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少工委决定联合主办首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大力宣传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在广大青少年群体中营造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树立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来推动整个未成年人群体积极参与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活动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少工委
  承办单位:现代少年报社

  三、评选标准和奖项设立
  首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的基本标准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少年。
  具体标准为: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心存感恩;分担责任,邻里和睦。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勇于创新。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见义勇为;崇尚科学,服务社会。
  凡年岭6—14岁的我省中小学生,具有以上方面或某一方面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首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按家庭、学校、社会三类进行,共表彰30名。同时,设湖北美德少年提名奖,经评选未当选湖北美德少年的正式候选人,列为湖北美德少年提名奖获得者。

  四、实施步骤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的美德少年评选出来,活动组委会制定了实施办法,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9月)。主办单位联合下发活动通知,正式启动首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公布推荐的程序和办法,营造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2、推荐阶段(2009年9月——10月30日)。各市州按照活动的评选标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基层学校、学生、家长推荐候选人。各市州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三类奖项的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6名。“美德少年”候选人的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两种方法。
  1)组织推荐。全省各中小学校根据评选活动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产生相应人选,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审核后,上报当地活动组委会,各地组委会审核公示后按名额报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天门墩91号,邮编:430015,电子邮箱为:
xdsnb@163.com
  2)社会推荐。广大市民也可以直接向省、市(州)组委会推荐“美德少年”候选人,填写申报表格(表格请在“皮皮网”www.pp5461.com下载)。各市州组委会安排人员对社会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综合组织推荐的情况,一并报送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凡报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候选推荐人都必须认真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分类填报推荐表,附一寸免冠彩照, 一式5份,经市州活动组委会审定盖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3、投票评选阶段(2009年11月)。全省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地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确定首届湖北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11月中旬,全省活动组委会在省主要媒体和荆楚文明网、《现代少年报》、“皮皮网”公示正式候选人情况,组织公众投票,同时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并按照公众投票支持率占60%和评委投票支持率占40%的比重,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提出首届“湖北美德少年”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4、审批表彰阶段(2009年12月)。省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联合主办单位作出表彰决定,并举行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创新形式、扎实深入的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发动,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扩大对青少年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首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推荐表


首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子林
副主任:    省文明办主任                  蒋南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  俭
            团省委副书记                 张桂华
            省妇联副主席                    周正素
            省关工委副主任                  何国治

委  员:  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      杜海波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调研员        张维春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胡合宇
          省妇联儿童部负责人                 金湘缤
          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郝保灿
          现代少年报社社长、总编            王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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