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委宣传部、团委(团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少工委: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十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2004年起“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在全市已成功举办四届,活动以“培育现代少年,引领快乐成长”为宗旨,以培养少年儿童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按照“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教育理念,通过学校、家庭、社区深入青少年群体,在全市青少年中选树了一批身边的榜样和典型,成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品牌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营造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武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少工委、武汉广播电视台、长江日报社、武汉晚报社、现代少年报社决定联合主办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抓好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和精神素质培养,通过选树身边的榜样,引导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
二、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养成道德好习惯
三、活动口号
1.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好习惯陪伴我成长
2.小手拉大手 文明创建齐步走
3.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
4.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
播撒文明习惯的种子 收获成长快乐的硕果
5.你快乐 我快乐
好习惯是终生受益的财富 好习惯是人生快乐的源泉
6.阅读现代少年报 寻找现代好习惯
争做现代好少年 创造现代大武汉
四、活动原则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四大原则:
一是坚持少年儿童思想引领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结合;二是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三是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教育局
少先队武汉市工作委员会
武汉广播电视台
长江日报社
武汉晚报社
现代少年报社
承办单位:现代少年报社
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活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现代少年报社,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活动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及部分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代表等组成,负责审核和评选工作。
六、评选条件
(一)年满6—18岁的武汉少年均可参评。
(二)按照专家、老师、家长、学生共同讨论所提出的十个方面的良好习惯标准分别进行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细则见附件2)。
(三)凡具备十个方面的良好习惯之一,并有典型的好习惯故事,且没有其他方面不良行为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的评选。
七、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评选审定、表彰推广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
启动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和团队组织的作用,结合新时期工作要求和少年儿童成长特点,在全市少年儿童中开展“现代少年好习惯标准”的学习、讨论,举行好习惯“孩子们的财富论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主题队会、专题报告等形式,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内容、评选方法等,广泛动员全市少年儿童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审定阶段(2014年4月——5月中旬)
按照现代少年十个方面的好习惯,采取个人申报,家庭、社区、同学推荐,学校提名、公开投票、评审委员会综合审定,通过校级、区级、市级三个层次进行初评、复评、定评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初评:校级评选(4月上旬)
各校根据全市活动的统一部署,制定校级形象大使评选办法。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可直接登陆“现代少年网”下载并填写组委会统一制式的表格,经个人申请,社区、学校和同学(三人以上)推荐,全校师生投票,学校定评等环节产生校级“形象大使”。学校按学生人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提名推荐参加区级“形象大使”的评选。
2.复评:区级评选(4月18日前)
各区开展区级评选,产生区级“形象大使”,所有区级形象大使将获得市级“形象大使”候选人提名奖,授予市级“现代少年”荣誉称号。各区原则上按每类大使择优推荐1名产生市级“形象大使”候选人,经公示后,将公示结果与候选人材料一并于4月18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市级评选。市级候选人材料包括:
(1)候选人填写的《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审表》一式两份。
(2)候选人近期彩色2寸登记照片二张(红底、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生活照一至三张(不要报送艺术、写真类照片),登记照请粘贴在表格上,所有照片均含电子版。
(3)候选人简介十份,字数300字以内,包括个人简介、好习惯特点两个方面内容;事迹材料十份,要求以人物通讯的形式,以简洁的文字(2000字以内)真实反映候选人的好习惯故事,其中好习惯的主打故事情节完整,内容丰富,真实感人。候选人简介和事迹材料一律用A4型打印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发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文档打印排版要求详见活动网站)。
3.定评:市级评选(4月底—5月中旬)
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区推荐的市级“形象大使”候选人进行考核审查,于5月初在《现代少年报》和“现代少年网”上公示审查通过后的市级“形象大使”候选人名单,并刊登选票,在全市青少年中进行报纸和网络投票;召开定评会,根据评委意见和公众投票结果评选产生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公众投票支持率占40%、评审支持率占60%),并在《现代少年报》、“现代少年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三)表彰推广阶段(2014年6月—12月)
1.表彰:2014年“六一”期间,隆重举行“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颁奖典礼。“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当选者由主办单位联合发文授予“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杯。
2.推广:通过在媒体上开设“好习惯形象大使”宣传专栏,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习惯故事会”、“现代少年好习惯拓展营”等活动,拍摄以“形象大使”为原型的微电影,出版《好习惯故事集》等多种方式,树立孩子们身边的榜样,推广先进典型。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本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是全市团队组织围绕党政中心,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团队组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评选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2.精心组织,讲求实效推进活动持续开展。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的作用,指导有关各方开展好本次活动。各级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策划开展各具特色的评选活动,将本次活动作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有效结合的项目载体,实事求是,认真挖掘发现先进典型,确保活动持续开展、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新媒体及校园文化阵地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现代少年报》、武汉电视台新闻频道、少儿频道、武汉电台少儿故事广播、武汉教育电视台、现代少年网(www.pp5461.com)等媒体要抓住启动、评选、表彰三个环节,做好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少先队队报《现代少年报》要大力宣扬评选活动的鲜活经验、创新做法和先进典型,开辟专版专栏,跟踪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在未成年人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全市报刊、电视台、电台要积极配合,共同为本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卡通动漫、图书、微电影等各种形式宣传现代少年形象大使好习惯故事,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汉口天门墩91号现代少年报社
邮 编:430015
联系人:李文莉 陈 娇 陈哲霁
联系电话:85499643 传真:85499643
电子邮箱:xdsnb@163.com
附件:1.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选活动组
委会名单
2.第五届武汉现代少年好习惯形象大使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及细则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 武汉市教育局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武汉市工作委员会 武汉广播电视台
长江日报社 武汉晚报社
现代少年报社
2014年3月21日